南京理工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

  • http://www.zgmx360.com  2010-05-05 14:59:15   中国名校网   2010年高考不理想怎么办?
  •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,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依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的工作规定,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
    一、学校概况

   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,座落在钟灵毓秀、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。学校在五十多年的建设历程中,凝练出“以人为本、厚德博学”的办学理念,发扬“团结、献身、求是、创新”的优良校风,坚持改革创新,锐意进取,提高质量,现已建成以工为主,理、工、文、经、管、法、教等多学科综合配套、协调发展的国家首批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院校。学校北依紫金山,西临明城墙,校园占地3118亩。校园内曲塘潋滟,佳木葱茏,碧草如茵,景色宜人,与中山陵风景区浑然一体,是修身治学的理想园地。

    校址:江苏省南京市孝陵卫200号(独立校区)

    二、招生计划

    南京理工大学2010年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3850人,实行按大类招生与按专业招生相结合。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办公室公布,考生也可登录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站(http://zsb.njust.edu.cn)查询。

    三、报考和录取

    1、报考

    1)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。

    2)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联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规定,国防生需符合《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》。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,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入学资格。

    2、录取原则

    1) 坚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,德智体美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新生实施录取工作。

    2)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,一般不超过110%,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。

    3) 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,对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3分的级差,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。

    4) 我校认可各省(市、自治区)照顾加分政策,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。

    5)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具有自主招生权的首批院校之一,对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并取得资格的考生,须按我校要求填写考生志愿表,我校按承诺的条件予以录取。

    6) 艺术特长生、体育特长生经我校专业测试达到相应的要求,在国家及各省(市、自治区)规定的政策内按我校的协议承诺予以录取。

    7)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,在各省相关政策范围内,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
    8) 除国防生外,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。外语语种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英语两个专业(类)要求英语考生外,其它专业不限。

    9)工商管理类、管理科学与工程类、经济学类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按专业大类招生,入学一年后根据学生成绩和个人志愿进行专业分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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